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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2018年7月20日,灵武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灵政发[2018]80号),标志着新一轮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正式实施。
  本轮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由宁夏博源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技术工作,课题组根据灵武市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灵武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任务书》及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了灵武市区和宁东镇(宁东新城)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等更新和制定工作。该成果先后经过灵武市政府专题论证会、成果听证会等一系列程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上报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最终由灵武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灵武市是自治区首个验收通过制定了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地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不仅响应了国家政策,同时也满足了地方土地市场的现实需要。
   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布实施,将对灵武市在土地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更好地发挥地价杠杆的调控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保障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稳定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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